11月12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社会组织诚信自律信用承诺书集体签署仪式在内蒙古国际会展中心举行。
会上公布了《呼和浩特市社会组织信用承诺制度》及《在全市社会组织中建设和实施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社会各界组织代表现场签署《呼和浩特市社会组织诚信自律信用承诺书》。承诺对象为呼和浩特市和旗县区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承诺内容涉及企业日常管理经营、企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及行业自律和诚信规范从业等10个方面。现场共有210个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签署了《呼和浩特市社会组织诚信自律信用承诺书》。
组织开展签署《呼和浩特市社会组织诚信自律信用承诺书》,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纲要,接力“诚信建设万里行”开展,全面加强社会监督,着力打造“诚信受褒扬、失信受惩戒”的良好环境,切实把呼和浩特市社会组织诚信自律信用工作提到一个新高度,达到一个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