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锦州市国税局四举措确保纳税信用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2018-10-12 13:11:00      来源:未知

为确保2017年度纳税信用管理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着力构建依法诚信的税收信用体系,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社会氛围,保证纳税信用管理工作质量,辽宁省锦州市国税局采取四项措施启动纳税信用评价工作。

  一是加强合作,国地税联合部署落实。成立以国地税主管领导与相关业务人员组成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纳税信用管理工作的组织和管理,通过联席会议的形式对2017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进行了有效协作和部署。

  二是认真核对,确保评价数据质量。各分局税务所结合实际管理情况,对纳税人有关信息进行核对,借助金三系统后台数据,配合人工指标采集,认真核准纳税人信息,严把信用等级评定质量关,保证新增企业纳入纳税信用评价,做到应评尽评。

  三是即时沟通,关注重要时间节点。国地税局在评价过程中加强即时沟通联系,加大信用信息的共享力度,保证纳税评价结果的实时推送,确保在时限内完成工作任务。

  四是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税企QQ群、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等渠道,向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广泛宣传纳税信用评价的意义、范围、方式和激励惩戒措施,扩大纳税信用评价的影响力,增强守信纳税人的荣誉感,积极引导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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